在一座城市裡生活,必須忍受與城市初初相識的陌生,還有格格不入的磨合。時間久了,生活裡順遂或者不如意的事情開始發生,在新城市裡生活的感覺,便不再這麼鮮明深刻,它像是再自然不過的生命背景,讓你的喜怒哀樂在它眼前盡情展現。

從十八歲那年上台北念書開始,我在這裡度過了比在家鄉成長還長的時間。我還記得當年站在士林繁忙的中山北路上,車來人往,所有的機車衝得比汽車快,而我還在學習當個台北人,跟著人群快步邁開步伐。再後來,習慣了外出與人擦肩時不會有突如其來的街坊相談,出門,是一種沉默的游移,隨著城市裡的人潮盪啊晃的,靜靜被送往下一個目的地。

念書之後便是工作,簡單的生活多了高壓的節奏,以往漫無目的遊走,現在卻成了奢侈的享受。最近我更時常回想,早幾年沒課的下午,我都在哪條街道帶著狗狗閒晃?喔,大部分是在芝山岩一帶,鬧中取靜的河堤石子路,居高望遠,除了前方一排排保持安心距離的住宅群,只有眼前小溪流過、水草搖曳的淺灘。有時繞到芝山岩上的廟宇,看人虔心祝禱,一縷清香飄向半空高,也有家鄉情感的寬慰作用。

每個人都應該在居住的城市中尋找最有自己風格的角落。這道理就跟你跟一個人交往,必定是因為對方有某種吸引你的魅力。有的人喜歡愛笑的眼睛,有的喜歡寬闊的肩膀;淺淺的香水味讓人著迷,指甲髮縫間的菸草香也可能讓人難忘。我習慣了寧靜,士林、景美的老社區最合我意。那裡矮房多,屋簷特別低。雨後行經窄巷長弄,雨滴沿著瓦片滑落,滴答滴答在地上漫開一片漣漪,這是老社區最彌足珍貴的畫面(尤其還有一隻麒麟尾虎斑貓躡腳踩過住家矮牆時)。

甫出版的《生活舊金山:21種男孩女孩都愛上的散步風景》,便是一種生活玩味的享受。舊金山在印象中,自由奔放、沒有界限,蜿蜒起伏的電車道路,除了飄揚的彩虹旗,好像隨時看得見無視一身輕叼根菸的遊民與玩著滑板的街頭少年。衝突,並不足以說明當地的街頭文化,更貼切地說(照作者李思嫻的形容),應當是所有矛盾、新鮮、衝突的景象,是舊金山與生俱來的面貌。這座城市的包容,比海洋還要深;她的精彩,不是只有那六色彩虹可以代替。

不同文化在舊金山當地形成一圈圈的漣漪,各自影響居住在其中的人們。而這些如作者一樣喜愛閒晃的人,在行動遷移的過程中,便又把那些影響傳開了去,達成某種層遞演進的生活文化。

舊金山可以很單純,走一條登山步道遠眺市區燈火就能心滿意足;也可以冒險路過治安堪憂的風化區,你會以為這些常人認為是市容瘡疤的畫面,其實正是舊金山之所以能被尊重的地方;還有華人、印度人、歐洲各國移民習慣而居的城鎮,各自為異鄉遊子展開溫暖的雙臂,以熟悉的語言跟膚色,稍稍在午夜夢迴時一解思鄉的愁緒。

漫無目的的散步,是認識一座城市最好的方法。沒有人能知道散步風景有多美好,尤其是在你以為對生活的城市瞭解足夠時。有時太過自信,看得便不真切;偶爾轉進不起眼的巷子裡,別管哪戶大門深鎖的人家傳來內有惡犬的吠叫,聞著幽微的七里花香,循香而去,便是貼近城市脈絡最自然不過的途徑。隨心所至,豈不快意?

 

編輯Linus 20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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