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憶中的旅行,都會因為當下季節天氣的關係,在腦海中自動設定某一種情境畫面。比方念國中時,第一次獨自帶弟弟們到熱鬧的市區逛街,我們輾轉換車像個剛入城的小鄉巴佬,那時我對市區車站同樣也感到陌生,小弟們問我往哪走,我只知道先找到了麥當勞,一個人一包薯條加可樂打發,趁他們享受難得的大餐時,我再出去探路,第一廣場,嗯,就決定是這裡。
那個午後是炎熱的,背上濕透衣服的汗珠斗大地流下,當年乘坐的公車已經停駛,從我家到市區的路上,再沒有這台鐵皮殼與能推開窗迎風招搖的硬座公車。後情我已經忘了,但領著小弟走下公車,一顆心撲通撲通跳的感覺,到現在還是很強烈提醒著我。也許留在心中的,是身為大哥的驕傲吧,他們怕黑怕鬼,小時候只是從二樓房間走下樓,節儉的老媽不讓任何一盞燈浪費亮著,是我領頭催眠自己沒什麼好怕的、鼓起勇氣護衛他們走過黑暗。
長大之後,他們反倒在旅行中體現了勇氣,他們曾經騎單車環島、機車環島、汽車環島,每回跟我分享半日從哪裡殺到哪裡、單車脫鍊如何修理、臨時改變行程踅去哪享用了手機查到的在地美食,總讓我為此生羨。體驗旅行,短暫離開熟悉的環境,的確需要勇氣。現在的我反而為了各種理由綁手綁腳,再難瀟灑出走,如願圓夢。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讓個性反應在對旅行的印象中,十八歲那年,家族唯一一次的旅行動員,租了一部遊覽車走賞北海岸。我是第三代裡年齡最大的,當時我得充分表現大人樣,年邁的祖母走到哪,我便得隨侍在側。那個年紀出遊,我對外面的世界充滿更多想像,正要展翅的年紀,離開家鄉就是擁有整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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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真的不是搖滾腳,我只是在某個失戀時期因腦袋太空急需東西填補時剛好真正的搖滾腳L(現熊寶貝樂團吉他手)遞來一堆嘈雜而鮮有間隙的樂團CD時恰好被塞滿了腦子。其實我的心還是非常流行歌的(是的、我可以無償為王傑寫上十萬字…如果他要出版自傳的話)。
甚至這世界根本不該有什麼芭樂不芭樂,無聊的界定讓某些人「被迫」有sense、與假掰靠攏而背叛了記憶與真實…明明當初你們那麼愛德華和學友哥的啊?我永遠忘不了的畫面是高中某日課後時間的夕陽逆光裡吉他社同學帥氣側坐桌上彈著新買的廉價吉他而幾名還沒回家的同學(包括我)一起聚唱:「沒有你的日子裡,我會想你,黑夜來臨時候,我會想你…」幾乎就是一個日劇場景了(只差沒有女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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淬煉
徐生明,一個台灣職棒傳奇總教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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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Stronger
阿沁概念音樂輯
阿沁—著作kateboo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27)

Where is toby?
她不是哈比人而是托比人…或是偷筆人。記得當時電話裡問了她地址,說是台中式清水區某某路某某某巷某某弄某某號,校稿煩躁之餘我孤狗了地圖,街景服務…喔妳就在那棟房子裡嗎?是啊但門在另一邊(你知道的、台灣地址嘛)!會穿過田埂嗎?呃、那算是田埂嗎…世界之大,突然想像或許某天街景畫面裡會有偷筆人被攝下的畫面(怎聽起來像偷筆作壞事被歹?),定格於面前,甚久,像被封存於琥珀裡的飛蟲,一種時間凍結的輕盈感。
回到彼此曾有過的幾次越洋通話,大概是印度或緬甸等異鄉國度裡,訊號不穩字句斷裂,我不禁想問:妳在那裡幹嘛?而我經常想問,妳為何選擇去那裡,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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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話節目中常有兩性戀愛專家替人解答戀愛問題,但到底要怎樣才能成為像他們一樣的專家,不知道有沒有人思考過。
我知道對幼兒教育很拿手的叫親子專家、股票檔檔都買低賣高的叫股市專家,那麼兩性戀愛專家是指戀愛經驗豐富的意思嗎?若真是如此,那不也表示這些豐富的經驗大多是以失敗收場,又何以能夠稱作專家?還是戀愛一次就找到真愛,與對方永浴愛河?若是這樣那如何能體會失戀的痛苦呢?這個矛盾的問題,一直令我猜不透。
我想對於戀愛,身為旁觀者都太喜歡去分析解構他人的戀情,每個人都有一套獨特的見解,等自己身陷其中才明白「戀愛」這件事是充滿感情面且不合邏輯,才會產生那麼多所作所為與想法衝突「口是心非」的認知失調。
所以當那些兩性專家對著當事人說你應該怎樣做才能找到真愛,讓感情長長久久,其實是還蠻不以為然的。自己認為談戀愛順其自然就好,就算口是心非也無妨,所有喜怒哀樂都是過程,無論結果如何,享受其中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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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對歐洲的第一印象,來自卡通《龍龍與忠狗》,故事背景地是荷蘭,描述了一個靠賣牛奶為生的男孩的成長故事。男孩戴了一頂貝雷帽、身邊跟著一隻大狗,青梅竹馬的女孩腳穿木屐身著傳統荷蘭服飾,兩小無猜的互動總是在叮呤噹啷的牛奶車叫賣中展開。
這是令我難忘的童年回憶,大概是在幼稚園那樣的年紀,我便開始對荷蘭有了基本的印象。事實上,我當然不知道原來卡通講的就是荷蘭故事,是一直到後來,念了書,知道原來木屐、鬱金香跟風車是荷蘭的代表物品,這時候我才把荷蘭與童年的卡通劃上等號。
荷蘭,也就在當時成為我對歐洲的第一印象了。我該去一趟荷蘭,那個有風車與鬱金香的溫暖國度――這念頭一直留在我腦海中,總以為世界上的國家哪裡都市儈,就只有荷蘭保有童年的純真與夢想,這是一片人心的淨土(儘管我對荷蘭也再沒有其他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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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月前接連傳出的食品安全問題至今還記憶猶新,每天都有新的有毒食品被驗出,連食品大廠也被捲入。但明明受害的是我們這些市井小民,新聞媒體上出現的卻是店家和廠商的發言人在哭訴自己才是受害者,甚至有業者反控都是因為民眾貪小便宜才會造成今天這種局面,這種本末倒置的觀點真的非常弔詭。
經過這幾次教訓,越來越多人在將東西吞下肚前除了會計算熱量外,也開始在意起內容物成分了。那些出現在成分表上的化學物質,明明寫的是中文,但真正認識它的人卻少之又少,有些罕見化學用字要我念還念不出來。既然都不認識那些它,那為什麼會願意將它吃下肚呢?記得當時友人也轉貼了篇有趣的圖文,大意是說「不小心吃下過期食品並不可怕,可怕的卻是吃下的食品不會過期。」
關於「吃」這件事,也許是過去都過於追求食物的色、香、味,卻忽略吃下去的東西到底對身體是補還是毒?當然,完全用理性的觀點去解構「吃」這件事,斤斤計較今天吃了多少卡路里、還有那些營養成分沒有攝取到,把「品嘗食物」這件事變成為「攝取養分」又有點矯枉過正,應該也沒有多少人能日日奉行。但藉由這幾次食安事件的警惕,爾後面對「吃」這件事,在滿足感性的食慾衝動之餘,也可以試著從理性的角度判斷,畢竟將食品賣給你的人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獲利,別把自己的健康交給他們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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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打工度假
:愛與勇氣的小宇宙之旅
Toby—著作 Sandro Lacarbona—攝影kateboo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22)
戀人口是心非
夏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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